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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准备哪些资料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3-06-18

【咨询标题】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准备哪些资料

【咨询内容】请问我要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,需要准备什么资料?

【回复】您好,申请盐田区最低生活保障,需要准备如下资料:

    (一)申请书;

    (二)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;

    (三)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(原件备查,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);

    (四)户主及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的,还应当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;

    (五)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,应出具单位工资、收入证明及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(加盖公章)和存折复印件;

    (六)没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,应提供失业证及有无失业金领取的证明;

    (七)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,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,如果证明书为复印件,应加盖公章及医生签名;

    (八)户主及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的,应当提交与市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订的推荐就业承诺书;

    (九)申请人家庭财产(收入)申报说明及承诺书;

    (十)申请人家庭成员为未成年的或已成年仍在校学习的,应提供学校的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;

    (十一)残疾人应出示残疾人证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;

    (十二)离异的单亲家庭,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;

    (十三)有房产的,需提供购房证明;租房的,要提供租房合同;

    (十四)居住地社区工作站(居委会)的家庭情况调查证明;

    (十五)户主及其他已婚家庭成员计划生育证明,二胎以上的还需提供准生证或交纳“社会抚养费”的证明;

    (十六)中国银行活期账号复印件;

    (十七)其它需提供的材料。

    所有的证明、资料应真实可靠,如虚报、瞒报,应负相关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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